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9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23 17:30
工作地点: 武汉
公告详情
一、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历经70余年的建设发展,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目前开放床位1068张,现有53个临床科室,43个专业,10个医技科室,60个专家、专科、护理及多学科门诊。
医院人才辈出,现有职工1100余人,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26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市各级人才30余人,一大批专家在各专业学会担任职务。获批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亚专业设置齐全,脑科综合实力稳居湖北省前列。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武汉轻工大学附属医院及研究生工作站,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技术合作单位。
医院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
二、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岗位3个,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人,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如下:
长江航运总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编码 | 招聘类别 | 岗位名称 | 学历 要求 | 其他要求 | 人数 |
9001 | 国内应届毕业生或具备本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 普通外科医师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专业(普外方向),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1 |
9002 | 国内应届毕业生或具备本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 康复治疗部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医师资格证书,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4 |
9003 | 2025届国内应届毕业生 | 康复治疗部技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4 |
合计 | 9 |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志投身医疗卫生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八)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十)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5年4月15日14:30至2025年4月23日17:30,报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填写《长江航运总医院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学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目前所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规范化培训证明复印件。
报名申请通过公布的邮箱(1422557247@qq.com)进行投递。邮件标题以“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表,或未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和提交附件,或未按照邮件标题要求投递报名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2025年4月15日14:30至2025年4月24日17:3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核和资格复审
(一)岗位编码9001、9002医师岗位
医师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岗位编码9003技师岗位
技师岗位采取“理论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或技术技能水平。
1.理论测试为现场回答考官提问,理论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到70分的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未合格的不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2.技能测试为现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到70分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未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合面试情况,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确定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面试情况、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录用声明,该空缺岗位由医院另行研究是否补充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应届毕业生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二)报考咨询电话:027-82451854。
监督电话:027-8245166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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